公元前210年,这是个非常重要的年份。
这一年,刘邦有了个差事,送一批囚徒去骊山干活,确切地说去骊山修墓。骊山坐落在咸阳北郊,咸阳是大秦帝国的首都,非常的繁华富庶。不过,那时候的人显然对首都的向往并不是特别强烈。对于刘邦来说,这绝对不是个好差事。路途遥远不说,中间一旦发生什么变故,自己就得玩完了。
刘邦能领到这个差事,算是倒了霉了,在劳役繁重法律严酷的秦国,这无疑是一个高危工作,很容易就把自己给搭进去,说不定还会得个渎职的罪名,死了也别想捞个烈士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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