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口赋。户调就是以家庭户为单位征调赋税。晋以前,尤其是战乱的时候,各军阀会在正式赋税之外以人口数为单位以各种名义征调各种物资。由于人口流移,曹操在统一北方后,把口赋按原来的以单个人口数为计税单位改为以家庭户为计税单位。因为统计家庭户比统计人口数容易得多,所以,以家庭户为单位计征,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到了晋朝,司马炎继承了这种做法,并正式颁布了户调制。户调制规定:丁男之户,也就是成年男子为户主的人家,每年需向朝廷缴纳三匹绢、三斤绵的户税;丁女及次丁男之户,也就是没有成年男子,只有成年妇女或是半成年男子为户主的人家,赋税减半;偏远一点的按照三分之二到三分之一征收。
五十亩课田纳粟四斛,每户纳绢三匹——宽二尺二寸,长四丈为一匹、绵三斤,是一个基本的纳赋标准。围绕这个基准数据,各郡县会依据土地肥沃、家庭成员等情况把管辖的农户分为九等,所需缴纳的税赋也会围着这个基准数据上下波动,有的户多纳些,有的户少纳些。最后的总体数据会等于以基准数据算出来的田赋和口赋的总和。它们构成了农耕文明时代国家税赋的绝大部分。
按照韩若馨的家庭情况,只有一个人,理应少纳户调赋的。舒晏并不知道家乡的税官们给若馨定的什么标准,是否为其减免了些,但有一条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今年到了十六岁,必须按照成人标准,也就是比去年要多缴一倍的粟、绢、绵。这对于许许多多像若馨那样的孤儿孩子来说,是一个莫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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