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皆由盟属各旗执政噶伦之中挑选,朝廷不另派管事人员。六谷部与唃厮啰直接编为旗不设盟,由陇右安抚使与西京兵部尚书直管。”
“诸盟旗对内处理盟旗内部政务、刑名、征税、差派,清理本旗丁口,管理各自的部族军等事情。但需每三年要在指定地点简稽军实、巡阅边防,清理刑名、编审丁册。设置盟旗之后,每一旗由朝廷制定划定区域,便为各自永久游牧地区,诸旗不得擅自越界放牧、耕种。”
“诸旗噶伦一旦被选为盟长、副盟长,便不得在兼任本旗噶伦。由朝廷在其所属旗贵族之中,指定人选接任。盟长与副盟长,主要责任是协调处理盟内各种事务,整理本盟诸旗丁口数量,尤其是牧场的纷争。荒年协同其余未受灾的诸旗救济,或是向朝廷申请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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