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胡惟庸举报欧阳伦的五大罪状,朱元璋基本上都知道,并且也都是默认,起码现在这种情况下是这样。
像第一条,大兴土木、修水泥路,他朱元璋还亲自去工地做过贡献呢!还有第二条,收入门费,咱老朱也是亲自交过的,一千两“真”不贵,物超所值,第三条,虽然朱元璋没有去到抚宁县,但他去过开平县,足以想像抚宁县府衙的奢华,人家有钱修个房怎么啦,而且还是给咱女儿住的,第四条也挺锦衣卫报告中提到过,走私算个罪状,至于第五条,下海.这是朕默认的。
朱元璋思索一番,这里面也就第四条比较严重,其它都是他默认的。
验证码验证正确才能显示加密内容!
1次验证码通过可以阅读10页面
如果您是使用浏览器的阅读(转码)模式请退出阅读(转码)模式才能通过验证码验证!
使用验证码验证主要是防止机器人爬取及浏览器转码为您的阅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