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复位,明则复明受帝为太子,实则打入冷宫,以致明受帝惊恐驾崩。明受帝,赵构之子也,却惨遭其父恐吓而亡。赵构之冷酷凶残可见一斑。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赵构之毒胜于猛虎!此赵构罪责四。
其五,奸诈下作,言而无信。赵构已言赦吾与刘正彦死罪,且赐丹书铁券,却在券中暗留机关,今又遣韩世忠剿吾与刘正彦。赵构身居帝位,竟这般奸诈下作,言而无信。此赵构罪责五。
赵构罪责有五,人神共愤,人当杀之,神必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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