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之存在无任何好处,反而占用了祠学庙产之地,更将府学全地横截为二,非常不便。
聂缉椝对刘安江的说法非常不满,他道:做事都得适可而止。许鼎霖之合同已经争回公地二十余亩,比先前争议的十亩之数已多出一倍,最要紧的祠学各地已经索回,其余已无能为力;更何况“洋人最重立约”,该合同已经由官府与教会议结,较难由官议改,而外务部也同意按照此方案议结。
但在刘安江等湖州士绅的坚持下,浙抚致电洋务局要求与美领事继续谈判,在原合同内容基础上商办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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